一、招聘崗位
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本次擬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5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shù)、資格條件詳見《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2025下半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設置表》(見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應聘警務輔助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崗位限定35歲以下的,1989年10月9日至2007年10月8日期間出生);
4.具有大專(或大專同等學歷)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見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職工作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6.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賭博、盜竊、尋釁滋事、酒后駕駛、醉酒駕駛等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及解除勞動合同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輔警因個人原因離職未滿2年的(因工作需要除外),或已滿2年但未能提供正常離職證明的;
12.2023年10月以來從市公安局及金城江、宜州分局離職的;
13.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需現(xiàn)場提供以下材料:
1.《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證件照,白藍、紅底均可);
3.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簿原件及戶主信息、本人信息頁復印件;
5.國家承認的最高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最高學歷畢業(yè)證書、學信網(wǎng)學歷證明均可);
6.退伍軍人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有則提供);
7.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征信報告》(應聘人員可自行登錄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網(wǎng)站打印或到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開具);
8.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現(xiàn)場報名地址及電話:
廣西河池市宜州區(qū)中山大道9號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9樓910室,報名咨詢電話:0778-7922392。
(四)資格審查:
報名初審:資格審查由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負責,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其中,應聘資格初審由招聘工作人員在報名現(xiàn)場當場進行,不符合招聘條件的,當場告知。應聘人員必須對其所填寫的報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有不實,將取消報名資格。
四、聘用程序
對經(jīng)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根據(jù)資格條件和招聘計劃確定聘用人員。具體程序如下:
(一)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三部分組成,應聘人員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不收取考試費。
1.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時間45分鐘,內容包括時事政治、計算機基礎知識、法律法規(guī)、公安業(yè)務等相關知識。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成績60分以上(含)為合格,筆試合格方可進入面試、體能測試、體檢等其他環(huán)節(jié),筆試成績計入個人招聘總成績。
(1)參加筆試的人員為報名資格審查通過人員。
(2)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言語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崗位認知程度以及心理素質等。面試總分100分,60分以上(含)為合格。面試成績計入個人招聘總成績。
(1)參加面試人員為筆試合格人員。
(2)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項目:
男子測試項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遠;
女子測試項目: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遠。
(2)體能測評標準:
體能測試參照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確定(見附件3)。三個項目均達標方為體能測試合格,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不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3)體能測試完成后,應聘人員現(xiàn)場簽字確認考試結果。
(4)參加體能測試人員為筆試、面試合格人員。
(5)體能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體檢
筆試、面試、體能測試均合格的人員,原則上根據(jù)計劃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yōu)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形式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1)參加體檢人員為面試、筆試、體能測試均合格人員。
(2)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員名單。參照人民警察招錄政審的要求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家庭情況和個人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思想品行、誠信記錄和學習工作經(jīng)歷等。
(四)公示
經(jīng)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和考察合格的,由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宜州警事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平臺進行公示。
(五)聘用
1.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2.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間接受崗前培訓,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考核合格的續(xù)簽勞動合同。
3.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簽訂合同前棄權或聘用后辭職的,可按崗位筆試面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進行遞補招聘(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人選)。
(六)候錄庫
本次招聘設置候錄庫,候錄人員范圍為完成筆試、面試、體能測試且成績合格的人員。各崗位入圍體檢、考察的考生不合格、簽訂合同前棄權或聘用后辭職的,以及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2025年內其他崗位有輔警辭職、被辭退且所需崗位人員與候錄庫人員招聘條件相同的,可從候錄庫人員中按崗位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人選)。候錄庫有效期至2026年04月20日。
五、工資待遇
(一)警務輔助人員每月工資待遇為4000-4300元(包含單位和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并根據(jù)河池市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情況、財政狀況等進行動態(tài)調整。
(二)享受帶薪年休假、年度健康體檢、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待遇。
六、相關事項
(一)應聘人員務必保持手機暢通,密切關注通知信息,凡因個人原因,不在規(guī)定的時間參加筆試、面試、體能測試或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二)考生必須攜帶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三)考生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考試資格等處理,并記入其個人誠信檔案,今后不再接受應聘。
(四)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2025年下半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考試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負責解釋。
附件1: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2025年下半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設置表-1.xls
附件2: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2025年下半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3. 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2025年下半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試項目、標準和實施規(guī)則-1.docx
附件4:應聘警務輔助人員誠信承諾書.docx
附件3 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試項目、合格標準和實施規(guī)則
一、10米×4往返跑
場地器材:10米長的直線跑道若干,在跑道的兩端線(S1和S2)外30厘米處各劃一條線(圖1)。木塊(5厘米×10厘米)每道3塊,其中2塊放在S2線外的橫線上,一塊放在S1線外的橫線上。秒表若干塊,使用前應進行校正。
測試方法:受測試者用站立式起跑,聽到發(fā)令后從S1線外起跑,當跑到S2線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塊隨即往回跑,跑到S1線前時交換木塊,再跑回S2交換另一木塊,最后持木塊沖出S1線,記錄跑完全程的時間。記錄以秒為單位,取一位小數(shù),第二位小數(shù)非“0”時則進1。
注意事項:當受測者取放木塊時,腳不要越過S1和S2線。
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場地器材:400米田徑跑道。地面平坦,地質不限。秒表若干塊,使用前應進行校正。
測試方法:受測者分組測,每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當聽到口令或哨音后開始起跑。當受測者到達終點時停表,終點記錄員負責登記每人成績,登記成績以分、秒為單位,不計小數(shù)。
三、縱跳摸高
場地要求:通常在室內場地測試。如選擇室外場地測試,需在天氣狀況許可的情況下進行,當天平均氣溫應在15-35攝氏度之間,無太陽直射、風力不超過3級。
測試方法:準備測試階段,受測者雙腳站在起跳線后原地同時起跳,不得有墊步或連跳動作,成績以起跳線后緣至最近著地點后緣的垂直距離為準。測試不超過三次。
注意事項:(1)起跳時,受測者不能踩線;(2)受測者不能單腳起跳;(3)受測者統(tǒng)一采用赤腳(可穿襪子)或穿運動鞋起跳;(4)受測者不能助跑起跳。
體能測評項目合格標準
(一)男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35″ | ≤4′45″ |
立定跳遠 | ≥200厘米 |
(二)女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X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30″ | ≤4′40″ |
立定跳遠 | ≥150厘米 |